序号 | 3.3 |
名称 | 负责《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工会重点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三款:“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市总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工会工作,定期向区委和市总工会报告工作。” |
实施机构 | 办公室 |
职责边界 | 办公室独立实施 |
运行流程 | 研究提出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实施,组织抓好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中国工会章程》在我区得到较好贯彻落实,无违规事例;市总、区总工会重点工作任务和会议决定事项有效落实。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