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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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13.1
名称在区委区政府、市总工会领导下负责做好工会国际联络、交往和接待等外事工作。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三款:“负责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滨海新区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及港澳台工会的友好关系,开展职工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工会系统的外事接待任务。”
实施机构办公室
职责边界办公室
运行流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党组会议批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落实
运行要件滨海新区总工会党组会议决议及党组文件
责任事项搞好工作调研,加强督导督察,做好总结汇总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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