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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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12.1
名称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做好全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财政划拨、自主收缴工作。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实施机构财务资产管理部
职责边界财务资产管理部
运行流程市政府文件批准(复函);市总、市地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文件;组织落实
运行要件滨海新总工会会议决议、文件规定;新区总工会工作安排及规定
责任事项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规范,做到应收尽收。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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