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9 |
名称 | 指导基层工会完成税务代收录入、审核、报送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
实施机构 | 基层工作部 |
职责边界 | 基层工作部 |
运行流程 | 指导基层录入、审核、打印及信息调整上报 |
运行要件 | 税务代收系统录入、三级审核、打印上报市总 |
责任事项 | 工作规范,报送及时。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