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8 |
名称 | 承担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
实施机构 | 基层工作部 |
职责边界 | 基层工作部 |
运行流程 |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提出工作意见或方案,报请滨海新区总工会有关会议或领导批准,按照意见方案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安排、市总文件及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机制健全、推进督导有力、工作规范落实。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