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8.5 |
名称 | 履行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职能,指导和推动全区工会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八款:“参与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社会管理,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等机制、制度建立。” |
实施机构 | 权益保障部 |
职责边界 | 权益保障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协同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职能有效履行,全区工会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