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8.6 |
名称 | 指导和推动全区工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八款:“参与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社会管理,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等机制、制度建立。” |
实施机构 | 权益保障部 |
职责边界 | 权益保障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工会推动协商的开展 |
运行要件 | 市总工会绩效考核指标文件、工作部署安排、市总文件 |
责任事项 | 天津市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工资集体协商签约率达到规定标准。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