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8.4 |
名称 | 依据政策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源头参与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物价等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方面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八款:“参与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社会管理,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等机制、制度建立。” |
实施机构 | 权益保障部 |
职责边界 | 权益保障部 |
运行流程 | 调研论证提出方案,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规定 |
责任事项 | 调查研究充分、意见建议可行、职工群众满意。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