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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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8.1
名称参与本区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八款:“参与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参与社会管理,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等机制、制度建立。”
实施机构权益保障部
职责边界权益保障部
运行流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协调处置。
运行要件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
责任事项在参与本区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中,能够代表职工利益,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涉及劳动关系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置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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