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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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7.2
名称统筹协调农民工,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七款:“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承担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各项合法权益。负责区级工会维权、保障和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实施机构权益保障部
职责边界权益保障部
运行流程按照区委和市总的部署要求及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滨海新总工会有关工作方案和措施,搞好特殊群众的权益保障工作。
运行要件区委和市总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规定,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安排等
责任事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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