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7.1 |
名称 | 负责推动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的全区维权体系建设,履行维护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的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七款:“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承担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各项合法权益。负责区级工会维权、保障和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
实施机构 | 权益保障部 |
职责边界 | 权益保障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做好工作推动和督导 |
运行要件 | 区委和市总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 |
责任事项 | 维权体系配套齐全、运行顺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有效履行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