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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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7.3
名称负责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法律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七款:“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承担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各项合法权益。负责区级工会维权、保障和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实施机构权益保障部
职责边界权益保障部
运行流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实施法律服务
运行要件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安排、区总文件
责任事项法律监督机制健全、落实有力、监督到位,普法机制健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法律援助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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