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7.3 |
名称 | 负责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法律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七款:“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承担维护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各项合法权益。负责区级工会维权、保障和服务职工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
实施机构 | 权益保障部 |
职责边界 | 权益保障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实施法律服务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安排、区总文件 |
责任事项 | 法律监督机制健全、落实有力、监督到位,普法机制健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法律援助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