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会改革总体要求和《滨海新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会议》、《滨海新区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村社区工会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6】27号)以及天津市总工会《关于村社区、乡镇所属园区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津工通〔2015〕3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提出此指导意见。
一、换届工作目标任务
落实《滨海新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会议》、《滨海新区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同时,统筹做好村社区工会组织与村社区组织同步换届,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换届一个,确保364个村社区工会组织10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
二、换届工作的程序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党组织完成换届后,牵头成立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届工会委员会,开展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
2.分别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上报召开换届大会请示,街镇总工会批复。
上报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中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换届大会拟定委员人数、代表人数、结构比例、产生办法等。
3.选举会员代表,推荐三委委员候选人。
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不少于3人,设主任1人。基层工会的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上报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女职委主任候选人协商函
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名,并以村社区党组织名义与街镇总工会进行协商,向街镇工会上报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女职委主任候选人协商函,街镇工会批复。
5.筹备召开选举大会。
选举前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起草上届工会工作报告、换届筹备工作报告;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及其他会务工作。
6.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协商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召开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经审委主任。
7.上报选举结果,街镇总工会予以批复。
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及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任期同时上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三、换届工作的政策规定
各单位在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依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把握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科学组织实施。
1.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社区工会的换届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在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和街镇总工会的指导下进行。要做到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同步换届。
2.村社区工会的干部配备
(1) 村社区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
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党组织副书记兼任,没有副书记的可由书记兼任。
(2) 村社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3至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1人。
(3) 村社区工会组织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至少3人,一般不超过工会委员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
3.村社区工会的任期
村社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任期与村社区党组织相同,与村社区党组织同步换届。
4.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
村社区工会换届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在100人以下的村社区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101至200人,代表为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5.关于村社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女职委主任的选举
村社区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分别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可以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推荐产生,也可以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率为5%左右;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四、组织保障
村社区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和街镇总工会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工会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新区总工会成立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曹金秋担任,副主席吴寅秋、王文芳任副组长,基层工作部负责人、各街镇总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成员。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王文芳同志兼任。各街镇工会对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要高度重视,也应成立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的领导。
2.建立旬报制度。各街镇总工会要及时汇总村社区工会换届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新区总工会提交村社区工会换届进展情况报告(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月旬报时间节点对各街镇上报信息进行及时汇总,次日上报换届领导小组(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
3.建立巡视制度。建立村社区工会换届巡视制度。新区总工会将指派巡视员深入各街镇,加强对村社区工会换届工作巡视,对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做出书面记录并要求整改;对在换届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影响进度的,协调村社区换届领导小组予以督促解决;对换届中出现的业务问题,协调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给予及时培训指导;对换届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协调新区总工会换届领导小组予以解决。
各巡视员接受巡查任务前必须接受培训,且每周将巡查结果汇总一次。遇到需要解决的难点和问题及时向新区总工会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4.建立通报制度。建立村社区工会换届通报制度。通报以定期通报与即时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发至各街镇党组织。定期通报以工作进度为主,及时通报以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主。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换届任务、在换届中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存在违反换届纪律或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村社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