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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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召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部署会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6-03-08 点击量:

  3月4日,滨海新区总工会在二楼报告厅召开滨海新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部署会,就落实市政府、市总工会及区委有关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滨海新区实行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兆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总工会副主席刘润来、张建起、刘锦霞出席会议并分别就组织协调、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宣传及法律保障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要求。会议由区总工会副主席吴寅秋主持。各功能区、街镇及直属单位工会主席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兆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兆华强调,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关乎职工权益更好地实现,关乎工运事业发展,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会会议精神的体现,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李兆华要求,新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认真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全力投入,把税务代收的各项工作完成好。一是要充分认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重要意义。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是落实《工会法》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的重要措施,也是工会组织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为我们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供坚实的保障,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税务代收推动建会,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更好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抓手。全区各级工会一定要充分认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重要意义,细致扎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而且要超前谋划好代收后管和用的问题,确保税务代收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各方面的积极效果。二是要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扎实做好企业核查、信息采集、审核确认、培训等大量基础工作,为开展代收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增强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争取各缴费单位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放在让企业理解政策规定,让工作人员了解政策程序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和要求,能够及时为企业解疑释惑。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扎实平稳有序开展。区总工会已经成立了税务代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5个工作组,制定了税务代收工作方案。各功能区、街镇、直属单位工会要向党委(工委)主动及时汇报与沟通,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按照区总工会制定的税务代收工作方案,成立税务代收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步骤、标准和要求,工会主席负总责,工会干部全力投入。加大组织力度和协调力度,要加强与新区总工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与地税部门沟通联系,随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一定要高度重视,通力配合,规范运作,加强沟通,负起责任,把工作做细做扎实。
 

区总工会召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部署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滨海新区实行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复函》(津政办函〔2016〕3号)的文件精神,天津市总工会将从2016年7月1日起,在滨海新区实行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金额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范围为除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征收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在街镇、工会关系隶属新区总工会的企业和功能区建会企业中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实行税务代收工作。第二阶段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区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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