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4 |
名称 | 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级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
实施机构 | 财务资产管理部 |
职责边界 | 财务资产管理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协同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全区工会资产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无工会资产流失、毁坏现象。。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