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3 |
名称 |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
实施机构 | 财务资产管理部 |
职责边界 | 财务资产管理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提出方案和管理办法,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实施,组织抓好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无违规违纪问题;对下补助经费审核严格,符合政策规定。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