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www.bhxqgh.com

忠诚党的事业 竭诚服务职工
主席信箱:bhghjgdw@tj.gov.cn | 收藏

滨总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12.3
名称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实施机构财务资产管理部
职责边界财务资产管理部
运行流程研究提出方案和管理办法,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实施,组织抓好落实。
运行要件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安排及文件
责任事项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无违规违纪问题;对下补助经费审核严格,符合政策规定。
监督方式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上一篇: 12.4职责事项

下一篇: 12.2职责事项

组织架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