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方税务机关全额代收后,进入天津市总工会工会经费集中户, 根据全总文件和《天津市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管理办法》(津工发[2013]28号)的规定,缴费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上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用60%,其余40%部分扣除5%税务代收工作经费后,由基层以上各级工会按比例留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www.bhxqgh.com
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方税务机关全额代收后,进入天津市总工会工会经费集中户, 根据全总文件和《天津市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管理办法》(津工发[2013]28号)的规定,缴费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上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用60%,其余40%部分扣除5%税务代收工作经费后,由基层以上各级工会按比例留用。
上一篇: 申报方式和申报期限都是什么?
下一篇: 经费返还时间和多缴返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