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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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党的事业 竭诚服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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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清单详细

序号3.1
名称加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和各类先进典型事迹的舆论宣传工作。
法定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二款:“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区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职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负责职工文化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
实施机构宣传网络服务科
职责边界宣传网络服务科独立实施
运行流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联合部门和单位协同落实
运行要件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及文件
责任事项搞好工作调研,加强督导督察,做好总结汇总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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