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 |
名称 | 服务劳动竞赛和以劳模创新工作室、滨海工匠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二款:“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区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职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负责职工文化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 |
实施机构 | 基层工作服务科 |
职责边界 | 基层工作服务科独立实施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联合部门和单位协同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搞好工作调研,加强督导督察,做好总结汇总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