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2.6 |
名称 | 负责对滨海新区总工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审查、审计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十二款:“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
实施机构 | 基层工作部 |
职责边界 | 基层工作部独立实施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安排、市总文件规定 |
责任事项 | 审计工作机制健全,审计工作全面规范。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ghjgdw@tjbh.gov.cn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