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6.1 |
名称 | 负责做好全国、天津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滨党办发〔2017〕50号)第二条第六款:“负责新区职工经济技术工作,编制工作计划,承担新区劳动竞赛活动,为职工搭建平台,凝聚正能量。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牵头做好全国、天津市劳动模范和新区先进人物(集体)推选和服务工作。” |
实施机构 | 基层工作部 |
职责边界 | 基层工作部 |
运行流程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请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批准、组织协同落实 |
运行要件 | 滨海新区总工会会议决议、工作实施方案及文件 |
责任事项 | 全国和天津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规范高效,劳动模范管理服务机制健全、管理服务到位。 |
监督方式 | 主席信箱:zhuxi@bhxqgh.com 举报电话:6530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