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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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工作-政策法规

劳动模范是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亿万人民群众的杰出代表,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楷模,是全国各族人民学习的榜样。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级党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劳模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在劳模培养选树、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关爱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做好劳模工作的水平,不断推进劳模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劳模干事创业创造环境和条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奋斗者,为将滨海新区建设成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做出更大贡献,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劳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楷模,是亿万职工群众的优秀代表。劳模精神是新时代宝贵财富,是激励我国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用劳动筑梦、以实干圆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做好新时代劳模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跨越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重要转型期,更加需要做好劳模工作,发挥劳模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劳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劳模工作放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把握总体要求,坚持劳模工作正确方向

劳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劳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建立健全劳模评选机制为基础,以充分发挥劳模作用、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为核心,以真心关爱劳模、真诚服务劳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作用。

做好劳模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劳模工作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必须坚持与创先争优劳动竞赛紧密结合,把培养选树劳模和发挥劳模作用贯穿于劳动竞赛的始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以劳模为中心,真心关爱劳模,热情服务劳模,为劳模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努力使劳模工作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三、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

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昭示着时代前进的方向。积极营造学习劳模、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的良好氛围,是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形成铿锵的时代强音,推动形成“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激励鼓舞广大职工汇聚强大正能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劳模作为劳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征文、演讲,拍摄劳模先进事迹专题片,编撰劳模风采书刊画册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崇高思想、优秀品质和进取意识感召职工、教育职工、陶冶职工、激励职工、引领职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让劳模典型立得住、叫得响,使职工身边有典型,学习有榜样,奋斗有目标。

四、完善评选机制,认真做好劳模评选工作

评选劳模是劳模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保证劳模质量的关键。要以建立健全评选机制为基础,牢牢把握劳模评选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作为评选劳模的必备条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尤其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注重选树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奉献精神和时代特点的普通劳动者,使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成为劳动模范的主体。要适应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农民工队伍日益壮大的新形势,加大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劳模中的比重。要重视劳模培养工作,把培养劳模与选树劳模有机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劳模评选工作机制,完善评选程序,确保劳模质量。要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积极为劳模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劳动模范在人民群众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了解劳模的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努力为劳模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劳模发挥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围绕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等活动。支持劳模开展企业间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和创新经验,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鼓励劳模向职工传授技术、业务知识,帮助职工掌握技能技艺,做好“传帮带”,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加大创新活动资金投入,鼓励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劳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六、做细劳模管理服务,提升劳模工作水平

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是各级工会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劳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劳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劳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建立劳模动态管理机制。要夯实劳模管理工作基础,建立劳模信息库,实现管理科学化、动态化、网络化。

1.做好劳模信息动态管理。要确保本系统所辖范围内劳模基本情况清晰准确、变更及时。包括劳模状态变动(去世、撤销荣誉称号、工作调动)、就业情况变动(退休、失业、无业、农民、自谋职业)、单位职务变动、单位或家庭地址以及通讯方式变动或新获得荣誉变动等。如劳模有年纪较大、身体不好、无联系电话、无法用普通话交流等情况的,应记录一至两名直系亲属联系方式。

2.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凡劳模出现违犯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等《关于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需撤销劳模待遇事项的,各劳模管理单位需逐级书面上报有关情况和处置意见。凡劳模亡故的,各劳模管理单位应及时逐级报送。

3.实行零反馈制度。各劳模管理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劳动模范变动情况报送表》,无变化的实行“零反馈制度”。

4.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劳模管理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劳模信息排查,对辖区内劳模信息数据库中所有劳模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更正与充实。

(二)建立劳模基本信息管理制度。

各劳模管理单位要为辖区内每个劳模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将劳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评定劳模的申报审批表、事迹材料、劳模个人信息采集表、劳模走访发现的情况、劳模发挥作用情况及相关材料逐一建档,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关查阅制度,规定查阅权限等。

(三)建立劳模联系制度。

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召开劳模座谈会、春节茶话会等掌握劳模生活、身体和工作情况,听取劳模意见和建议,及时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特别是对困难劳模,要深入了解困难劳模的致困原因。

(四)建立劳模学习交流制度。

组织劳模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劳模思想教育,不断提升劳模素质,使劳模始终保持荣誉,不断进取。通过举办劳模培训班,劳模本科班,组织劳模参观考察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取证、交流,引导劳模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先进性。

(五)建立党政联系制度。

积极促进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增加劳模的比例,为劳模参政议政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创造条件,提高劳模的政治地位。

七、做实劳模关心关爱,让劳模尊享礼遇

劳动模范在人民群众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建立关心关爱劳模机制,切实关心他们,礼遇他们,才能真正营造出“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以及全社会尊敬劳动模范、弘扬劳模精神、诚实劳动、勤勉工作良好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一)做好困难劳模帮扶,切实解决劳模后顾之忧。

要把低收入劳模、因病致困劳模、失业劳模、家庭其他成员无就业劳模等区别开来,积极争取资源和手段,拓宽劳模帮扶渠道,对困难劳模实施分类精准帮扶。要把困难劳模日常帮扶工作与节日走访慰问劳模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劳模现实生活困难与建立劳模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积极为劳模提供实实在在的有效服务,努力为劳模干事创业、发挥作用提供精神动力。

(二)落实劳模各项待遇,让劳模感受关心关爱。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天津市困难劳模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市级劳动模范有关待遇暨天津市劳模2018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审核,规范发放途径,确保精准发放,做好春节前市级及以上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寄送慰问信工作和全国劳模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每年一次的关爱劳模健康体检和疗养工作,让劳模感受崇高的礼遇。疗养工作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全总和市总关于认真细致做好劳模疗休养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八、加强领导,为劳模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劳模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工会要把劳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1.增强工作合力。要明确劳模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定期研究并主动向党委汇报劳模工作,及时反映和解决劳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劳模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加强劳模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克服劳模工作中“重评选轻管理”的现象,推动劳模工作从推荐、评选、宣传、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加强,完善劳模工作的长效机制。

2.加强队伍建设。要确保劳模工作有专人负责并选配政治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做劳模工作。要加强劳模工作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及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劳模工作的先进经验,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劳模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加大对劳模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劳模的培养选树、日常管理、作用发挥、关心服务等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推动劳模工作创先争优。

3.创新劳模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劳模工作的发展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掌握劳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劳模工作中实际问题,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劳模工作创新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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