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质监总局有关工会组织法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全国工会系统正式启动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市总工会按照全总在临时软件赋码期间延用老办法进行登记、变更的要求,并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实际需要对过去的法人登记程序进行部分调整,制定《天津市工会系统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暂行规程》。待全总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数据库正式建成及新法人资格登记办法出台后,我市工会系统也将正式出台天津市工会法人资格暂行办法,届时本《暂行规程》废止。
一、审核、发证机关设置
1.属区总工会管辖的基层工会办理法人资格登记
(1)区总工会直属单位
由区总工会进行审核并发证。
(2)街镇工会或其他区直属单位工会下属基层工会
可以由街镇工会或其他有初审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工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区总工会进行核准发证。
2.市总工会直属局、集团公司工会及其下属基层工会办理法人资格证书
(1) 市总工会直属局、集团公司工会
由市总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窗口审核发证。
(2)市总工会直属局、集团公司工会及其下属基层工会
由上级主管的局、集团公司工会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由市总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窗口审核发证。
3.产业工会在地方的基层工会办理法人资格证书
由住所地的区总工会负责审查登记。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未领取过法人资格证书的工会组织办理登记
需提交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行政出具办公场所证明原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上一级工会批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的批复复印件一份;《天津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领表》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已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工会组织申请变更证书内容
需提交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变更内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天津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领表》一式两份;原法人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是首次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需携带上一级工会批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3. 无变更事项的工会组织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需提交《天津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领表》一式两份;上一级工会批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的批复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换证的工会组织
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交:《天津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领表》一式两份;上级工会批准本届工会委员会成立批复复印件一份;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审核、发证机关职责
审核机关须严格按照《暂行规程》要求审核要件,要件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要件齐全的盖章确认;
发证机关在审核基础上对要件进行核准,材料完备的,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需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本《暂行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