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功能区、街镇、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全总、市总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滨海新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为便于推动工作,现将《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通知精神,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领导,滨海新区总工会成立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滨海新区总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永清同志担任组长,滨海新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润来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总工会财务部。
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新区实际,滨海新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设定工作推动时间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截至7月20日)。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截至9月8日)。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阶段(截至9月30日)。
报表及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bhxqzgh001@163.com。
请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新区总工会部署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内容均执行市总通知精神。
联系人:杨颖 25275637 刘健 25275638
附件:《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