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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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吕永健 时间:2014-05-0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推进劳资双方责任主体激励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实现园区企业、职工互利共赢,促进园区经济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现将《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425

 

 

 

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目标,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我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争创和谐社会首善区,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制定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意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方案》和《滨海新区推进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据,鼓励引导园区企业积极主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管理,保障职工权益,健全诚信体系,履行社会责任,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集聚效应,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三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创建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14年,在全区各类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等)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工作,并在全区培育和选树至少5个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在全区范围内宣传其事迹和贡献、推广其经验做法,发挥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四、创建标准

1. 园区建立了工会组织。成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有效开展工作,积极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排查、调处隐患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企业(指园区内企业,下同)依法建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职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企业规范用工,与职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4.90%以上的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

5. 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到园区内单独建会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65%以上。

6.企业依法建立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加点规定,无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行为。

7.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8.企业建立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并有效开展工作。

9.企业没有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重大突发性事件。

10.对照《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评分表》(见附件1),得分不低于90分。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144月底前)。各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及塘沽、汉沽、大港工作办对辖区内各类园区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园区情况,摸清园区内企业户数、企业性质、企业职工人数等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掌握园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20145月底前)。各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及塘沽、汉沽、大港工作办于530日前推荐出本地的候选单位,并填报《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审批表》。同时,将参评园区自荐报告等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含上述材料电子版)。

第三阶段:评选审查(20146月底前)。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各区域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对推荐的“示范园区”实地走访考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评审,评审面不低于50%

第四阶段:公示确认(20147月底前)。对通过审查的“示范园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将授予“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五阶段:经验交流(20148月底前)。组织示范园区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展示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经验做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域要成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将此次评选工作的精神传达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园区。营造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为新区吸引项目、引进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3.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评选创建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创建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评选活动要本着从简高效务实的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市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一切从节俭出发,求真务实,不得铺张浪费。

 

附件:(请点击本页左下角链接下载)

1.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评分表

2.滨海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审批表

3.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邮箱:bhxqhrxiazai@126.com;密码:123456

 

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电话:6530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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