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现场救助所需材料清单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小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本(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携带结婚证,若离婚需要携带离婚证)。
3.在职职工需要单位劳动合同证明。退休人员携带退休证(证书应标明退休单位名称、退休证丢失需单位开具证明),如患病人员退休证上没有填写退休单位,且不能开具相关证明的,需查看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表号:津社保医支字2号表有该患者的单位信息。(60周岁以下夫妻一方没有收入的需去社保打印缴纳社险记录)
4.在职职工开收入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银行或社保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金流水。(夫妻双方)
5.一年内自付药费(所有住院、门诊单据,外购药发票及天津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费用清单)。如意外伤害,必须携带意外伤害结案报告办理(药费指自救助日起对头一年之内的)。
6.若代办,需申请救助职工本人填写委托授权书,授权书在滨海新区总工会网站—办事大厅—普惠服务——模
版栏目中下载打印固定模板填写。(已去世的需带死亡证明)
7.代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8.需携带本人或代办人银行储蓄卡(需提供银行储蓄卡开户行行址和行号,持卡者为代办人或申请救助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