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街镇、系统和直属单位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文件要求,按照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区总工会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劳模、市级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现将有关安排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准时完成申报工作。
一、调查范围:
滨海新区辖区内登记入册的全国、市级劳动模范和经天津市总工会认证的享受全国、市级劳模待遇人员。
二、调查内容:
1、2018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情况调查;
2、2018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
3、2018年市级劳模低收入困难情况调查;
4、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工作不漏一人。如出现漏报情况,将根据具体原因由责任单位或劳模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特别要对不能列为调查发放对象的劳模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
2、各单位要把工作做实做细,仔细阅读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劳模困难情况调查,摸清劳模生活状况,认真核实,严格公示等环节,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完成申报工作。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报表以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滨海新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25275658
电子邮箱:bhxqlmxh@163.com
附件:1、《2018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工作安排》;
2、《2018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工作安排》;
3、《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劳模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请点击本页左下角链接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