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功能区、街镇、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
按照市教委、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天津市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的通知》(津工通[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紧贴农民工学习需求,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方学习资源,帮助农民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与从业能力,不断提高农民工在津工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新形势下天津继续教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的建设。
二、 基本思路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组建 "求学圆梦行动" 工作联盟,推进落实各项主要工作;各级工会和企业负责生源发动、推荐组织报名、与相关高校对接等工作; 各有关高校定向招收在津务工、有学历和技能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农民工学历教育的学费由个人垫支,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和正式收据 (发票),市总工会给予学费补贴 4000 元。
三、学习项目名称、内容、学习方式
(一)求学圆梦工作平台 (网址: www.qxym.tjedu.cn):由“求学圆梦行动”工作联盟牵头, 向全市各高校征集适合农民工开展学习的项目,对接各行业企业,遴选求学圆梦学习项目, 包括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学员素养提升等,经专家组评审论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将项目名称、内容、学习方式、考核方式、费用标准等,在求学圆梦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学员报名。由市总工会牵头,对接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开展圆梦学习项目宣传、推荐报名工作。各级工会组织督促检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农民工学习时间,将农民工参加学习情况作为晋升岗位、薪酬的依据。
(三)学费补贴发放。滨海新区参加学历提升项目的学员,学费由学员入学后先行垫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缴费票据、身份证、户口本、企业外来务工证明 (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等相关信息由所属各功能区、街镇、系统和直属单位工会统一收集并在滨海新区总工会工会登记备案,汇总后由新区总工会报市总工会申请学费补贴,学费补贴统一拨入各单位工会帐户。
四、滨海新区报名和领取学费补贴条件
(一)持有农业户口的本区或外埠的在新区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生产一线职工;
(二)所在企业本年度内有缴纳工会经费;
(三)年龄须满 18 周岁;
(四)符合国家招生入学条件;
(五)领取学费补贴需取得大专 (含大专) 以上学历;
(六)2016 至 2020 年入学的农民工予以补贴。
五、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填写《天津市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一一“求学圆梦行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工会和滨海新区总工会确认盖章后交由有关院校招生网点。各功能区、街镇、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填写《天津市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一一“求学圆梦行动”报名汇总表》, 报滨海新区总工会宣传网络部备案。
请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教育和工会系统的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农民工学历技能提升计划的相关政策,动员农民工积极报名参加,按时完成“求学圆梦行动”目标任务。
联系人:唐金妹 、翟哲
联系电话:25277908、25275642
电子邮箱:xjb@bhxqgh.com
附件: 《关于做好天津市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