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滨海新区总工会民主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非公有制建会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8%以上,其中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独签率动态保持在92%以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提高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和推动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节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企业沟通交流,亲力亲为指导企业工会、行业工会、区域联合工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落实,必要时可以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建立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依法履行工会基本职责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依法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所属企事业单位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细则),规范建立职代会制度。各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切实履行作为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规范召开职代会。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实际情况,在意愿调查基础上,广泛开展以工资为核心内容的集体协商,及时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书;要发挥好工会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要约指导和民主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各单位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根据滨海新区绩效考核工作中明确的责任,借助区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民主管理重点工作落实。
三、建立相关制度,加大民主管理工作力度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民主管理工作的推动指导力度。
(一)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各单位应建立与所属基层工会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了解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会在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推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新区总工会建立周报告制度,自9月4日起,数据库录入未100%完成的单位,请于每周四下午4点之前,将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上报新区总工会权益部。新区总工会将每周统计一次各单位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进度较慢的单位要进行个别沟通,深入推动,并将相关情况向新区总工会党组报告。
(二)建立通报制度
在考核周期后,新区总工会将依托民主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单位工会要及时录入相关数据,在填报相关数据时应统筹考虑,注意建会、厂务公开、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议之间数据的逻辑性和与全总统计年报数据的一致性。
(三)自查抽查制度
各单位要对所属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加强对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痕迹管理,特别是要督促所属基层工会加强对职代会的议题、决议等相关资料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协商记录、协议文本等资料的归档保存。新区总工会将根据情况择时进行抽查。
四、加强指导服务,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
各功能区、街镇、直属集团工会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的服务力度,通过制作工作流程图、下发操作手册、明确工作标准等措施,对所属规模企业要指导其独立规范地建立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对社区、楼宇、园区中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和产业集群,根据建立工会组织的形式,可以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把职代会制度作为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载体,向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领域延伸,向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要把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推动劳资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