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功能区、街镇总工会、系统工会及直属单位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总工会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津工通〔2016〕4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工会组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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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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