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功能区、各街镇及直属单位工会:
前一阶段,按照市总工会要求,新区总工会就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参见《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阶段,市总工会针对创作实践活动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创作实践活动暨文艺汇演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工通〔2014〕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域、各系统、各单位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职工文艺工作者深入开展创作实践活动,并遴选出高水平的职工创作作品进行申报,切实展示新区职工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
作品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申报截止日
联系人:梁晓文、吕永健、闫强
电话:25275642、25275643、25275644
附件: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创作实践活动暨文艺汇演有关事项的通知》(请点击本页左下角链接下载)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