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海新区总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区委二届二次全会、市总工会十六届七次全会、新区总工会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上级女职工组织的部署要求,围绕新区工会工作全局,努力建设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团结带领新区女职工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稳中求进中充分发挥女职工作用,为建设美丽滨海贡献力量。
一、强基固本,建设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工会女职工组织。
1、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学习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会的目标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新区发展对女职工工作的要求和女职工群众的需求,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中国梦的实现引导贯彻到女职工工作全过程,牢牢抓住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女职工工作这条主线,用创新和实践促进发展,使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女职工,调动广大女职工建设美丽滨海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规范建设,完善女职工组织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工建带动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或换届)、同时报批,着力推进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女职工干部,推进规范化建设和活力建设,适时进行走访调研和工作指导服务。建立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与建会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增强女职工组织的活力。
3、提素提质,建设学习型女职工干部队伍。各级女职工组织要抓好工会女职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借助市总女职工培训中心平台,研究制定菜单式备选课程,提供基层女职工组织选择,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高女职工干部的政策水平、服务水平、创新能力、业务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女职工组织。新区女职委将积极组织各级女职工干部参加市总和新区总工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继续办好《工会大讲堂》,举办女职工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并提供工作典型,强化女职工干部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二、全员参与,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4、拓宽范围,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开放式的女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女职工组织要以提高女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为重要内容,为女职工提供更多学习资源和渠道,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实际,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流动课堂、大讲堂、网络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女职工道德文化、岗位技能、生理及心理健康、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四德”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升女职工业务技能、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
5、创新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岗位成才,素质达标”活动。紧紧围绕实现建设美丽滨海的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建设美丽滨海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在滨海新区女职工中开展“岗位成才、素质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提高女职工“思想品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身心健康”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技能大赛、主题征文、合理化建议、创建女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多种新颖的形式展现女职工形象,提升女职工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完善机制。同时要及时发现女职工先进事迹,做好先进的推荐和表彰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和弘扬女职工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调动广大女职工共建美丽滨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展现特色,借助“三八”妇女节举办多项纪念活动。在“三八”妇女节104周年之际,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建设美丽滨海、充分发挥女职工作用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纪念庆祝活动,突出特色、展现活力。新区总工会女职委将在2014年“三八”期间举办女先进、女干部、一线女职工代表座谈会及女职工健身舞比赛,弘扬女劳模的先进事迹,展现女职工风采。
三、搭建网络,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
7、增强意识,完善女职工维权源头参与机制。各级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源头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建立和完善女职工源头参与、劳动关系预警、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以及作为工会方代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落实,推动建立与有关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努力构建“多渠道、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维权机制。推动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确保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8、加强督查,巩固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履约率。大力推进、指导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到工会重点工作之中,继续坚持女职工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履约“三同步”,加大区域性、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力度。及时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要加强对女职工职业危害、薪酬待遇、禁忌保护、“四期”保护、保险福利等情况的调研,通过联合督查、职代会报告、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督促合同条款的落实。大力宣传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履约效果。
9、普法宣传,加强维权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大对女职工学法、普法的力度,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女职工聚集的公寓、大型外资、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全总女职委《关于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及时了解女职工和企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服务基层,服务女职工。建设维权信息网络,提供信息服务。为女职工在维权诊断、法律顾问、信息沟通、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构建群众性、社会化的维权组织网络。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针对新形势下女职工维权的要求,坚持把维权工作融入到社会开放系统中,发挥维权职能,为女职工维权提供各项救助,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反映并处理侵权问题。
四、打造品牌,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
10、摸清底数,改进帮扶方式。各级女职工组织要及时掌握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底数,依托工会保障帮扶数据库,对困难女职工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女职工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子女、女农民工的帮扶力度。深入了解困难女职工的生活状况,提出有针对性并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帮扶方式,除了以资金帮扶、实物救助、慰问关怀、座谈倾听等手段、形式关心帮助困难女职工之外,积极探索联合帮扶、再就业培训、医疗救助、互助基金等长效化帮扶方式。
11、提升服务,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各级女职工组织要认真贯彻《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2013-2020年)》,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妇科体检活动,鼓励企业为女职工缴纳特殊疾病安康保险;整合社会资源,为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提供免费体检、筛查治疗和健康咨询讲座。关注女职工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咨询师队伍,为女职工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落实《关于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妇发[2013]71号),注重发挥女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家庭道德建设、丰富家庭文化生活,推进家庭教育,积极开展以“幸福、文明、健康、科学”为主题的家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家庭日”等活动载体,在广大职工中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
12、创建平台,建立未婚职工网络信息系统。各级女职工组织要根据未婚职工意愿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红娘队伍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帮助未婚职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未婚职工恋爱、交友需求,新区总工会计划在2014年建立滨海新区未婚职工交友信息网络平台,为滨海新区单身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友联谊方式。依托网络平台组织线下活动,继续举办“爱在滨海,告别单身”系列未婚职工联谊活动,打造滨海新区特色交友联谊品牌。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