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功能区及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工发电[2013]1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总体部署要求,发挥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市总《关于报送工会劳动保护相关工作信息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于8月23日前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情况汇总表》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自查表》(津滨发【2013】35号)及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或电子版报新区总工会权益部。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25275654
附件:《关于报送工会劳动保护相关工作信息的通知》
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报送工会劳动保护
相关工作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总工会的实施意见(津工发〔2013〕19号)部署,加强信息工作,更好掌握基层工作进展和动态,及时向全总和市委、市政府上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现将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情况;
2.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5.配合行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情况。
二、报送要求
1.各区县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按照报送内容,逐项认真总结;
2.认真填写《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情况汇总表》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自查表》(见:津工发〔2913〕19号文件附件1、附件2),并于2013年8月底之前连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书面总结材料或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联 系 人:金 良
电子邮件:jgjinliang@ftutj.cn
联系电话:84236276 13920774010
邮寄地址:河东区光华路4号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邮政编码:300170
天津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