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功能区及直属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天津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整体推动力度,切实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根据市总要求,请各单位围绕本地区、本系统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以及贯彻《特别规定》,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情况、经验、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务于6月20日前报送滨海新区总工会女职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冰 电话25275624
滨海新区总工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