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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的通知

编辑:闫强 时间:2012-07-02 点击量:
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的实际贯彻落实。
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三年规划,是贯彻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领导关于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新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创新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扩大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覆盖面,以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化解基层和一线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要适应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维权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地方和企业的帮扶体系,落实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目标。
要把贯彻落实全总推进职工法律援助三年规划与市总工会开展的“创建星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星”活动,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推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签约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推动建立一支以法律专家学者、专兼职律师为主,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等广泛参与的、高素质的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强程序简化“一站式”、快捷高效“一条龙”的窗口和平台建设,建立信访接待服务与现代网络媒体服务相结合,满足并惠及全体职工和各级工会多样化需求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天津市总工会   
2012年3月28日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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