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总工会举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 中工网记者张颖 摄
中工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吴超君)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北京市总工会承办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今天在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王玉普在讲话中指出,《特别规定》是我国一部综合性的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它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玉普强调,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中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动《特别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他要求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以《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围绕涉及女职工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特别规定》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地方人大和劳动、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将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工作与女职工维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力度,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切实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
启动仪式上,王玉普和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倪健民,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静,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曾繁新等领导共同触摸彩球,正式启动《特别规定》宣传月活动,并向女职工工作干部和女职工代表赠送《特别规定》单行本。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静对全国总工会在推动《特别规定》的颁布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赏,对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全国妇联的团体会员,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予以肯定。她希望各级妇联与工会密切合作,将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推动《特别规定》的切实落实。
北京中和珍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云萍和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队女农民工、北京市劳模张明英分别代表企业和女职工在启动仪式上发言。
启动仪式后,劳动、卫生、安监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专家、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专家、妇幼保健专家、职工维权律师、司法工作者以及工会法律和女职工工作者为职工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主持启动仪式。
出席今天活动的还有,国务院法制办、人社部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京常委委员,有关专家和律师,北京市工会干部及女职工代表共500余人。
据悉,全总将从5月10日到6月10日,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咨询、媒体宣传、编印资料、开展培训、组织宣讲团等6项具体行动,对《特别规定》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工会系统上下联动,今天有12个省级工会同时启动,其他省级工会也将在活动月内陆续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