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滨海新区总工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会,依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着力构建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区域和谐发展。区总工会副主席刘锦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街镇、功能区、系统和直属单位工会负责同志、新区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参加了会议。

区总工会副主席刘锦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锦霞在讲话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持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是一个重大时代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指出了集体协商制度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至关重要作用。她要求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职工权益的维护,有利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她指出在开展工作中要注重典型引导、以点带面,鼓励和支持创新实践,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的典型,并大力进行推广,让典型经验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区总工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会
刘锦霞强调,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法律的规定,党政的要求,职工的期盼,企业的需要。工会有义务、有责任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开拓进取,进一步依法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区域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2015年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企业集体协商质量,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加强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监督。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2015年滨海新区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要保持在87%以上,和谐企业达标率力争达到63%。会议还要求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的协商内容要突出针对性、程序规范、沟通充分、履约到位、效果明显。新区将加大行业集体协商指导力度,着力培育一批行业集体协商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