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批区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上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子利提要求
活动现场
3月6日,新区总工会与新区人社局联合举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会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仪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子利出席并讲话,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明森主持,区总工会副主席刘锦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坤分别做工作部署,26名工会干部被聘请为首批区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
刘子利强调,要正确认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稳定职工队伍,实现企业和谐发展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探索建立外资企业建制新模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
按照一届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今年新区总工会将坚持“四个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进一步加快新区开发开放保驾护航。一是着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过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坚持劳资互利双赢,加大推进“要约行动”力度。坚持因企因地制宜,提高要约实效性。2013年,新区工会系统将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企业12054家,比2012年净增1722家。二是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扛指标,全会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实施分类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旬汇报、月统计、季分析”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力推、企业与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着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凡是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相应等级标准的,要及时按规定申报。新区各级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改善劳动关系,促其尽快达到申报条件,以此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构建步伐。四是着力建立区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队伍。建设一支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队伍,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鼓励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工资集体协商知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各城区、功能区、直属单位工会分管民管工作的副主席、部长,人社部门分管副局长、科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员)代表,新区工商联、新区总工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