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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会员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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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持工会会员卡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由所在单位统一投保,在保障期内享受以下保障:

        1.经国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首次确诊并住院治疗良性脑肿瘤、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等五种重大疾病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万元。

        2.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并在180天内去世的,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

        3.遭受火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 10% 给予救助,最高1万元。

        具体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落实。

一、重大疾病保障申报材料

1.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给付申请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正反面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原件;

5.住院病历:即《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复印件;

6.承办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同疾病的申报材料略有差别,可视具体情况咨询承办单位)。

注:第4、5项为被保障人首次确诊重大疾病的全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非工伤意外伤害致死申报材料

1.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给付申请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正反面复印件;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如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失踪,须提供法院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文件);

5.《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

6.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期、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承办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申报材料

1.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给付申请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正反面复印件;

4.消防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或《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复印件(需载明实际财产损失金额);

5.事故地址与被保障人关系证明(例如:房产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常住证明》等);

6.经参保单位核实的《火灾损失明细表》;

7.火灾现场照片(原则上要与火灾损失物品逐一对应);

8.承办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天津银行工会会员服务卡需保证激活并正常使用状态,避免救助金无法正常转入。

2.职工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3.职工提供身份证、工会会员服务卡正反面复印件。

4.经由国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首次确诊并住院治疗的职工。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251号北区403室

电话:6575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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