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一年内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含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目录外项目)和外购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处方药费用(一般不得超过5种),经社会保险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单位二次报销等后,实际个人支付医院费总额超过2万元的,分梯度给予0.3-7.9万元救助。具体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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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 (万元) |
救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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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3(不含)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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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4(不含)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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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含)—5(不含)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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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含)—6(不含)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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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含)—7(不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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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含)—8(不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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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含)—9(不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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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含)—10(不含)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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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11(不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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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含)—12(不含)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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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含)—13(不含)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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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上 |
7.9 |
1.《滨海新区总工会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或《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
2.《工会会员在职证明》
3.申报职工《申请书》
4.申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职工银行卡复印件(手写开户行名称、户名、卡号,一定要清晰、准确)
6.《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汇总申请表》或《滨海新区总工会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汇总申请表》。
7.票据分类汇总表
8.天津市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或《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加盖红章)、外购处方药费用(应提供医师处方并盖章、诊断证明书、购药发票、药店费用清单等)(以上均提供原件审核后不再退还)。
9.职工有商业保险(包括惠民保)需提供保险公司开据的理赔通知书。
10.职工大病救助资金使用公示
11.符合政策的已故职工材料中,还需提交《已故大病救助受让申请书》(按《已故大病救助受让申请书》格式填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要手写签字按手印)。
12.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审核情况报告书。
13.惠民保公众号参保信息截图及金事通app投保情况截图。

1. 二次报销分割单应附相应金额的票据。(各单位需对职工保险进行核查,提供金事通、惠民保查询记录并截屏打印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有个人投保的各类商业保险(包括惠民保),必须经商业保险赔付后再申报大病救助,惠民保为零赔付的需要提供惠民保出具的零赔付费用结算单。
2. 银行卡建议首选天津银行会员卡。所有银行卡需开户行具体到支行,例: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杭州道支行。切记不要使用过期卡、转账限额卡、二类卡等无法进行正常转账的银行卡,以免造成无法正常转入救助金。
3. 2023年1月1日起纳入大病救助范围的外购处方药品种一般不超过5种(以药品通用名称区分药品品种)。
4. 所有在医院自助机打印的热敏纸票据一律到医院窗口换成正式票据做为申请大病救助的佐证材料。
5. 后补票据,不要以票据开票日期为准。
6. 天津本地、异地就医未经医保统筹的要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审核支付单。
7. 申报时间段必须是连续的十二个月且精确到日。例如:2023年2月15日-2024年2月14日,务必写满12个月。
8. 外购处方药费用,应提供对应的诊断证明书、医师处方(加盖处方章)、购药发票、药店费用清单等原件,并将其中的医保支付金额扣除。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251号北区403室
电话:65757166